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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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人事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省教育厅发布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和基本底线,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塑造教师美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为学习贯彻好《实施细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员学习。请教研室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将《实施细则》及时发送至每位教职工,努力做到文件学习的全覆盖、无死角。


二、学习要求。以教研室,学工办公室为单位,自行组织学习,加强文件解读,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做到人人应知应做,人人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三、总结上报。各教研室在组织学习时,应及时拍照,保留图片资料,学习结束后需要写一份800字以上的学习总结(一个教研室、学工办一份)。请在10月28日前将学习情况总结(包括未学习人员名单及原因)、图片资料等,以教研室,学工办公室为单位交给我进行汇总。


联系人:郦温超

办公室:正则楼401

邮  箱:86536258@qq.com





  • 更新时间

    2019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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