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科研
关于做好第一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系科: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一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沪教委民〔2019〕28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重师德、重教学、重实践为基本原则,秉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选拔准则,选拔与培育师德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民办高校教师,展示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水平与风采,为培育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学名师搭建平台,提升区域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区域民办高校教学改革,整合区域民办高校优质教学资源,促进长三角民办高等教育质量显著提升。

二、参赛对象

本院教师,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担任教学工作的专任专职教师,与学院签约一年以上并且缴纳社会保障金。

三、大赛形式

(一)大赛阶段

本次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由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教育厅(教委)根据各校申报情况分别选送20名教师。

2.第二阶段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综合入选教师“课堂教学”与“教学设计”情况予以评定。最终遴选一等奖4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4名,优胜奖若干名。

(二)大赛分组

大赛设置本科常规教学组、本科实践教学组、高职常规教学组、高职实践教学组四个组别。

常规教学主要指执教课程为基础理论类课程或理实一体类课程。实践教学主要指执教课程属性为实验、实训等实践类课程。

四、材料报送          

各系科积极组织推荐,将所以参赛材料见附件2(包括教师课堂教学实录视频)纸质版和电子稿(各一份)于9月25日(星期三)前交至经济与管理系教务401。


 


 

经管系

2019年9月16日

 



  • 更新时间

    2019年09月16日

  • 阅读量